荒野上,玛德看著地上稍微被掩盖过的痕跡,微微皱眉。
“数量又增加了!”
旁边的山利尔多少紧张起来,下意识看了一眼周围,並没有发现什么。
玛德自信说道:“別望了,我们距离哥布林大军有好几里远,已经不是肉眼能够看到的范围。”
山利尔好奇问:“玛德大叔,你是怎么確定那些哥布林的行踪?”
玛德指著地上一个浅浅的脚印,儘管有人用武器扫过,地上还是留下了细微痕跡,只有他这种擅长追踪的老猎人才能注意到。
山利尔看了许久,最后摇头,还是看不懂。
玛德笑著说了一句:“再跟踪一段距离,我们就能看到哥布林大部队,到时候,根本掩盖不住。”
山利尔掏出水袋小饮一口,递给玛德,玛德也是小饮一口递给另外一个民兵。
小口喝水,既可以解渴,也能保证水分,又能降低水的消耗,这是每一个来到荒原的人掌握的必备技能。
玛德看了山利尔一眼,眼中满是艷羡,这个年轻人已经被领主看中,开始重点培养,连跟踪哥布林这种任务他都能参与。
这看起来简单,实则非常危险,不过一旦成功,功劳却是实打实的。
玛德想要藉此机会彻底摆脱罪犯的身份,而山利尔也可能藉此机会,成为领地里的小头目,或者成为领主的贴身隨从。
追踪速度並不快,玛德远远吊在哥布林后方,直到一处小山坡才停止脚步。
山利尔疑惑地问:“玛德大叔,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?”
玛德对他摆摆手说:“你们两个留在这里警戒,我上去看看,哥布林距离我们不足一公里,如果他们有狼骑兵,难保不会嗅到我们的味道。”
玛德独自一人爬上山坡,他回头看了一眼,山利尔老老实实蹲在坡下,握著长枪,眼睛盯著四周。
这小子听话,不会偷偷跟上来。
玛德放下心,匍匐著爬上了坡顶。
实际上,玛德只是想要独占首功,毕竟只有他一人看清楚情况,自然由他负责给领主匯报情况,才能给领主留下深刻印象。
毕竟他们正处於下风口,就算狼的嗅觉十分灵敏,也无法闻到他们的气味,玛德才敢上去侦查。
在一公里外,一处位於半山丘的城寨正被哥布林围攻,看数量应该有上千只哥布林。
只是城寨地理位置太好,將整个山丘围起来,其他区域,別说攻城了,就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,只能正面强攻城寨大门。
双方在大门位置杀得昏天暗地,血液都將整个寨门口染红了。
哥布林大军外围还有十几头狼骑兵来回跑,显然是在警戒。
玛德简单数了一下狼骑兵的数量,又估算了哥布林的规模,脸色一阵青一阵白。
“哥布林的数量应该破千,不,可能更多!”
从山坡下来,玛德一把拉住想要爬上去看的山利尔。
“別看了,快回去,足足有上千哥布林在进攻那个山寨。”
山利尔一听,也不由得露出惊惧之色,不敢上去看了,急忙跟著玛德返回领地。
玛德他们去时既要追踪,又要躲避哥布林的侦查,所以速度很慢,用了快两天时间。
可是全速返回却很快,不用半天就返回领地。
他们回来时,正好是清晨,罗恩才刚刚起床,就看到芬达带人將三人抬到地坑院。
芬达脸色难看地说道:“少爷,玛德他们有紧急情报。”
来之前,他已经得到消息,有上千哥布林在进攻邻近领地。
这个数量的哥布林,芬达想想都头皮发麻。
“说!”罗恩坐在椅子上,沉稳看著玛德。
玛德感受到罗恩的目光,连忙行了一礼。他明明赶了一夜路,口乾舌燥,可在看到罗恩沉著的目光后,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起来。
“大约千人规模的哥布林在进攻山寨,其中超过八成是步兵,一成半是弓箭手,剩下的有十几骑狼骑兵和其他装扮的哥布林,不过那些哥布林大多站在最后方观战。”
罗恩心中迅速做出估算,老霍尔则是瞭然。
“少爷,这个哥布林部落应该已经诞生了哥布林王,其存在相当於我们的大地骑士。”
罗恩看向老霍尔,疑惑问:“那狼骑兵哥布林属於什么?哥布林有什么等级?”
老霍尔开始解释:“哥布林主要分为小哥布林,这个级別的哥布林很弱,相当於我们人类十来岁的孩子,一个成年人就可以打翻一群,这也是哥布林的主力炮灰,小哥布林可以进化到大哥布林,这种哥布林身高最高不超过一米四,但他们的战斗力已经丝毫不逊色成年人,普通民兵依旧能轻鬆击杀它们,进阶到精英哥布林,相当於我们骑士学徒,精英哥布林大多是特殊兵种,狼骑兵就是其中之一。”
“再进化就是哥布林英雄,那是哥布林自己的称呼,这个级別的哥布林差不多有一米六到一米七高,也懂得大多数人类通用语,我们称呼这些哥布林为哥布林酋长,哥布林英雄已经具备成长能力,实力相当於我们的见习骑士或大地骑士不等,最后就是哥布林王,这种哥布林已经超过哥布林物种,它们高达两米,远远看去,像巨魔多过哥布林,实力大多达到天空骑士级別,也有少数是大地骑士。”
听到哥布林拥有如此强大的实力,眾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。
不过想想也是,如果哥布林都是那么弱小,早就被人类清理乾净了。
有这样的强者也才合理。
罗恩沉默不语。
他在默默计算,一千只?不,那只是前军。
一个拥有哥布林王的部落,总兵力可能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。
但哥布林正在攻打那个山寨,它们的兵力被分走了。
现在不打,等它们攻下山寨,下一个就是我们。
芬达则是有些心虚地看了一眼罗恩,他只是大地骑士初期,比天空骑士,足足低了一个大境界。
对付一下普通哥布林英雄还可以,如果是哥布林王,他只想调头就跑。
“打。”
罗恩的声音很轻,但窑洞里所有人都听见了。
“哥布林已经知道这里不好啃。它们不会再来试探,下次来,就是大军。”
他站起来。
“与其等它们来,不如我们去,在它们攻下山寨之前,从背后捅一刀。”
此话一出,整个窑洞內的人纷纷色变。
“少爷,我们领地才四百多人,就算將所有青壮抽调出来,也只有不到两百人,如何去对抗一个拥有哥布林王的部落,一千多只是他们前军,一个拥有哥布林王的部落,至少有五六千,还可以號召周围哥布林的中小部落……”
罗恩自然明白这个道理,但他同样清楚,此战必须打,而且要大胜。
“打得一拳开,免得百拳来!”
这句话在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人听过,但道理是通的。
罗恩毫不犹豫喊道:“哥布林已经盯上我们,也对我们发起试探,进攻我们只是时间问题,与其等死,还不如主动出击,只有打疼这支部落,甚至全歼这个部落,才能威慑其他哥布林部落,哈兰德领能够不惧哥布林,不是他们有多强,而是他们曾经打败过哥布林部落。”
“哥布林是欺软怕硬的种族,他们不会主动进攻城市或者要塞,只会进攻偷袭那些弱小的村庄和领地,这也是我们唯一的机会。”
“老霍尔,地图。”
老霍尔把羊皮卷铺在石桌上,罗恩的手指落在那座被围攻的山丘上。
“明天天亮之前,我要看到从这里到这里的每一条路、每一处可以设伏的地形。”
他抬起头。
“此战,要把这支哥布林部落从黑棘荒原上抹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