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 想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人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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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想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人吗

    中箭的加斯已经在抽搐中痛苦死去,血流满地。
    这一幕让芬奇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惧,跪在地上瑟瑟发抖,丝毫没有之前的无赖气焰。
    俗话说横的怕愣,愣的怕不要命。
    欺负惯了老实人的地痞,一旦碰上敢杀人的李维,瞬间就从恶犬变成了摇尾乞怜的丧家犬。
    浓郁的血腥味在鼻尖縈绕,混杂著泥土和腐叶的气息,形成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。
    李维深吸几口气,平復一下心情。
    然后用猎刀,轻轻拍了拍芬奇惨白的脸颊。
    “起来。”
    芬奇浑身一颤,像是被蝎子蛰了一样,连滚带爬站起来,双腿抖得几乎站不稳。
    他又瞥了一眼地上加斯的尸体,然后飞快避开,仿佛多看一眼,自己的下场也会变得一样。
    李维用猎刀指著加斯尚有余温的尸体。
    “把他带上,跟我走。”
    “我……我……”
    芬奇的牙齿上下打著颤,发出“咯咯”的响声。
    在李维冷漠的眼神中,芬奇缓缓朝加斯的尸体靠近,伸手去抓加斯的胳膊,想要把他的尸体拖起来。
    拉了几下没拉动,浓郁的血腥味灌入鼻腔,芬奇双腿一软,又跪了下去。
    “我……我搬不动……饶了我吧……求求你……”
    李维皱起了眉头。
    他知道芬奇不是在装蒜,加斯身材魁梧,体重少说也有一百七八十斤,芬奇自己本就瘦弱,此刻又被嚇破了胆。
    让他一个人拖动尸体,確实强人所难。
    李维可没时间在这里耗著。
    他不再废话,上前一把抓起加斯的一条腿,另一只手握紧猎刀,指著芬奇:“你抓著另一边。”
    芬奇哆哆嗦嗦爬过去,抓住加斯另一条腿。
    两人一左一右,拖著加斯的尸体,深一脚浅一脚朝著白樺林深处走去。
    林子里的光线愈发幽暗,月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冠筛得支离破碎,在地上投下斑驳诡异的影子。
    四周寂静无声,只有拖动尸体在落叶上发出的“沙沙”声,和芬奇压抑不住的粗重喘息。
    李维始终保持著高度警惕,一半的注意力都放在芬奇身上。
    虽然这傢伙看起来已经被嚇破了胆,唯唯诺诺,但李维丝毫不敢大意。
    加斯就是因为轻敌和傲慢,才会一个照面就被射杀,自己绝不能犯同样的错误,成为第二个加斯。
    狮子搏兔亦用全力,更何况李维现在还远不是狮子,而芬奇也绝不是什么温顺的兔子。
    借著朦朧的月光,两人艰难地行进著。
    走走停停,终於穿过白樺林,抵达巴特猎人所说的山间小溪。
    还好溪水不深,可以直接跋涉而过。
    冰冷的溪水没过脚踝,让芬奇打了个激灵,从极致的恐惧中稍微清醒了一些。
    穿过山间小溪后,踏入哥布林活动的地界。
    周围的树木愈发高大扭曲,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潮湿腐败的气味。
    这里的环境让芬奇愈发胆怯,不明白李维为什么要把加斯的尸体带到这里来,难道是想毁尸灭跡?
    “埃尔文……求求你放过我吧!我家里存了不少的钱,足足有五个金克朗,如果你放我回去,这些都是你的!”
    芬奇生怕自己也被杀人灭口,一边拖著尸体,一边不停的低声哀求。
    “你要是觉得不够,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,我可以当你的僕人,为你当牛做马!”
    李维的脚步没有停,只是侧过头看了他一眼。
    “你就这么喜欢当狗?”
    芬奇愣了一下,没明白李维的意思。
    李维继续说道:“难道你就没有想过,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人?或者成为一个有钱人”
    作为村子里少有的聪明人(自詡),芬奇瞬间意识到,李维这是在试探和拉拢自己。
    他连忙点头如捣蒜,脸上挤出无比諂媚的笑容,连拖动尸体的力气都大了几分:“想!当然想!做梦都想,只要您给我机会,我芬奇一定为您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!”
    李维点了点头,对他的回答很满意。
    “我正好有一个办法,让你有机会成为有钱人,甚至是成为贵族。”
    芬奇大喜过望,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调。
    “什么办法?您快说,只要我能做到,我一定听从您的吩咐。”
    李维停下脚步,转过身正对著他,露出阳光开朗的笑容。
    “这个办法就是送你去投胎。”
    投胎?
    芬奇脸上的惊喜和諂媚瞬间凝固,恐惧如潮水般淹没他。
    “不——!”
    他发出一声悽厉的尖叫,鬆开加斯的尸体,转身就逃。
    但已经太晚了。
    就在他转身的剎那,一道冰冷的刀光如匹练般划破夜色。
    李维挥动猎刀,动作乾净利落,没有丝毫拖泥带水。
    “噗嗤!”
    一声闷响,芬奇的脑袋高高飞起,脸上还残留著最后一刻的惊骇。
    他无头的尸体还向前跑了两步,才重重摔倒在地,鲜血从脖颈断口处喷涌而出,染红一大片土地。
    李维站在原地,甩了甩刀锋上温热的血液,看著倒在脚边的两具尸体,沉默片刻。
    良久后,他才长长呼出一口浊气,有些自嘲一笑。
    “刚穿越的第一天,就亲手杀两人。难道我天生就有成为犯罪分子的天赋?”
    “不对!”
    李维的眼神变得锋利起来:“错的不是我,是这个吃人的旧社会。”
    如果不是老福特要夺人田地,还要铲草除根,李维这个来自现代文明的三好青年,又怎么会在一夜之间连杀两人?
    既然是老福特,甚至是他背后霍克老爷的错,那李维作为当事人,就有义务纠正他们的错误。
    几声悽厉的夜梟啼叫,突然划破夜晚的死寂,也把李维惊醒。
    “是非对错等以后再说,该干正事了。”
    李维收起装备,把芬奇的无头尸体翻过来,沿著来时的路拖回去。
    他之所以要让芬奇把加斯的尸体带到这里,然后杀掉芬奇。
    一方面是为了处理尸体,免得被村子里的人发现。
    另外一方面,这两具尸体对李维来说有大用。
    哥布林是一种杂食性生物,几乎什么都吃,从腐烂的植物根茎到林间的小型动物,而新鲜的肉类是它们最喜爱的美味。
    两具成年男性的尸体,加起来超过三百斤的血肉,对於一个哥布林族群而言,不啻於一场难以想像的盛宴。
    尸体和血腥味,足以將哥布林勾引出来,可以为李维创造一个击杀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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